各学院、研究生导师: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浙理工研〔2012〕5号)精神,现将2018级研究生招生助研经费缴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需缴纳的导师范围
本年度招收学术型硕士生(定向除外)的导师(含兼职)。
博士生导师可根据自身实际,决定是否缴纳助研经费至学校账户;不缴至学校账户的,由博士生导师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自行发放博士生助研经费。
二、缴纳流程
1.学院研究生秘书根据2018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情况和学生报到注册情况,核对助研经费缴纳清单。
(1)基础数据来源:研究生管理系统——师资管理——导师管理——导师所带学生查询。
(2)查询条件设置:

(3)导出所带学生信息(详细):表中第3~5列的数据不完全正确可忽略或直接删除;第6列“是否一导”,只保留“第一导师”。
(4)应注意增加2017级担任推免生辅导员学生。
2.学院研究生秘书根据缴纳清单,通知导师助研经费缴纳金额。
3.导师在12月13日前填写校内转账单(务必确保经费本有劳务费预算并有足够金额)交至学生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校外兼职导师可直接转账至学校银行账户,并将银行汇款回单交至学院。
4.学院研究生秘书填写《研究生招生助研经费缴纳汇总表》(附件1),并在12月17日前将汇总清单和校内转账单(排序务必与汇总清单一致)交校计划财务处进行校内经费转账处理并反馈结果。
三、缴纳帐户和金额标准
本年度缴纳账户由各学院确定。导师填写内部转帐单时“转入帐户”可空白,则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填写。
兼职导师可直接转账至学校银行账户,账户名称为:浙江理工大学;账号:1202026209014400967 ;开户银行:工行杭州高新支行。转账时请务必注明“****学院****导师2018年招生助研经费”。
缴纳的金额标准见下表:
培养层次 |
资助类别 |
全部资助金额 |
硕士 |
Ⅰ类 |
3600元/1.5年·人 |
Ⅱ类 |
1800元/1.5年·人 |
Ⅲ类 |
900元/1.5年·人 |
博士 |
理工类 |
33600元/3.5年·人 |
其中分类标准可见《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附件2)。
四、可用于支出的经费范围
根据学校有关财政制度,可用于缴纳研究生招生助研经费的资金来源必须是外来研究经费,包括纵向课题、横向课题、各类人才专项经费、预研基金等经费中有劳务费预算的经费,新引进的导师也可使用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经费或人才培养专项经费等经费中有劳务费预算的经费。
附件1:研究生招生助研经费缴纳汇总表(空白表).doc
附件2:2012.02.27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浙理工研[2012]5号).docx
附件3: 统一转给校财务处的报告(参考模板,仅作参考请忽略文中具体数据).docx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