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现开展2024年我校2个新增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材料与化工、机械)博士生导师资格的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符合《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浙理工研〔2024〕49号)规定的博导认定条件(即符合上述文件的第十六条或第十八条规定)的本校教师。
二、认定程序
1.申请人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表(2024年10月)》(须附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并审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状况;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申请材料;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建议名单;
5.学校正式发文公布。
三、其他事项
各学院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学院须在11月15日前将《研究生导师认定审议结果汇总表》《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表(2024年10月)》的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86849298
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2024年10月修订)
2.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表(2024年10月)
3.研究生导师认定审议结果汇总表(2024年10月)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