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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23 16:16:22 点击量:

各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学院:

现开展我校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结合学院各学位点人才培养工作和招生工作需要,参考《浙江理工大学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格式(见附件1)和浙江理工大学2019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汇总表(见附件2),编制2020年本学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注意事项

本次制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包括港澳台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港澳台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各招生学院结合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主动谋划,统筹协调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力量,科学、合理、及时地做好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制工作。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须设置初试笔试科目,包括英语及两门业务课,请博士招生学院根据往年考试科目,酌情安排。

请各学院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学位〔2019〕5号)(见附件4)及《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见附件5),请有关学院对原有工程硕士学位授权点按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

三、材料报送要求

浙江理工大学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招生专业目录纸质稿的审核签字及盖章用《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审核表》(见附件3),招生专业目录纸质稿经学院盖章后附在审核表后面。

四、时间要求

请将上述材料在11月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联系人:顾越桦、谢示元,电话:86843073、86843082,电子邮箱:guyuehua@zstu.edu.cn104960491@qq.com

附件1 浙江理工大学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格式

附件2 浙江理工大学2019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汇总表

附件3 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审核表

附件4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

附件5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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