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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开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2-17 14:41:22 点击量:

各学院:

为保障研究生教育工作平稳顺利开展,现就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开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返校

研究生应于221日返校。

二、教学安排

1.时间安排及授课形式

研究生课程教学从第一周开始,具体周次、上课时间等按照校历执行。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一般采用线下教学模式,同时做好线上教学的相应准备。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含课程的某些周次采用线上授课的情形),需提前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向研究生院备案后开展线上教学。

2.各学院应提前确认任课教师的到岗情况。任课教师因健康等原因不能按时到岗的课程,应及时调整相关教学计划(更换授课教师、授课时间等),于22116:00前向研究生院备案,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确保教学平稳有序。

3.加强课后辅导与教学服务工作。所有课程应在开课一周内建立课程群并组织相关研究生加群。对于正当理由请假的学生,所在学院、开课学院及任课教师应共同为学生提供帮助,制定兜底方案,帮助学生完成相关课程内容的学习。开展或者开展过线上教学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做好教学视频的录制,选择适当的开放课程平台及课程资源,提供在线辅导答疑等,保障教学质量。

三、学籍注册

注册时间为2025221日。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生应当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注册者,需书面请假获学院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予补注册。无正当理由,超过2周不注册,或请假期满2周以上不到校注册者,学校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启动退学处理程序。未注册者不得参加选课、听课、考试、论文开题和答辩,不能获得未注册学期的所有课程成绩和学分。

2.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经导师、学院、联培单位同意后可直接前往联培单位开展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研究生在联合培养单位报到后,由本人提出注册申请,经学院核实后予以注册。

3.休学期满的研究生,应在注册前提交复学申请。学院应关注休学期满学生的动态状况,及时予以沟通联系。原则上,超过基本学习年限但未申请延期的研究生,学院不予注册。

4.各学院须高度重视研究生注册工作,应联系到每一位研究生,包括延期、休学、保留学籍、出国(境)的研究生,提醒他们及时办理延期、复学、注册等手续。各学院应在202537日前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情况表》(附件。电子版、纸质签字盖章版各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

5.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后未履行承诺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须缴纳学费后方可注册。无故不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不得参加选课、听课、考试、论文开题和答辩,不能获得未注册学期的所有课程成绩和学分。

四、 补(缓)考安排

2024-2025-1学期所有课程的补(缓)考在开学两周内完成。研究生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查阅成绩,研究生如有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不含缺考、取消考核资格、违纪或作弊人员),可参加补考。

补考一般不得缓考。确因生病不能按时参加补考的,务必在开考前凭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或证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可参加下一次同一课程的考核。

1.(缓)考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2.无故不参加补(缓)考的研究生,相应课程按缺考处理。

3.(缓)考课程,任课教师务必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完成考试成绩提交工作。所有补(缓)考课程成绩提交截止时间为312(周三)16:00

五、实习实践

研究生开展实习实践活动应按照《关于规范研究生外出管理的通知》(https://gradschool.zstu.edu.cn/info/1110/7748.htm)履行审批、备案手续,签订相应协议,审批、备案通过后方可前往。实践活动中,应遵守学校及实习实践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加强防护,严格落实相关安全要求。

外出实习实践者建议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等商业保险。未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者须提交情况说明。

六、学位论文工作

1.导师应加强学位论文指导工作,保障学位论文质量;关心关怀存在学业困难、学位论文进度不理想的研究生。

2.学位论文的送审工作按202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工作方案执行。学位申请相关事宜按2025年研究生毕业和学位审核工作安排执行。


附件: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情况表


研究生院

202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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