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研究生任课教师:
根据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已陆续接近尾声,开始进入期末考试阶段,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安排
《硕士生英语》期末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下午14:00-16:00),其余课程由开课学院协助各任课教师安排,并按规范组织好考试工作。
二、成绩评定及成绩归档
任课教师在评定平时成绩时应遵循有理有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评定学生课程学业成绩时应遵循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定。
为规范教务管理工作,减少成绩管理工作误差,方便学生查询成绩和安排下学期选课,不耽误个别学生补考和重修课程的安排,请各学院督促任课教师在课程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完成成绩登录工作。在成绩登录过程中,特别提醒以下注意事项:
1.任课教师(一般默认为主讲教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应用中心”下“培养”模块的“成绩录入”中录入成绩后可保存或提交,提交后成绩不能修改。因计分错误等客观原因需修改课程成绩,任课教师本人应在递交成绩后两个月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应用中心”下“培养”模块的“成绩变动”)申请成绩修改并附佐证材料,经批准后予以生效。逾期一律不得修改。
2.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培养”--> “成绩管理”-->“成绩查看”查看本学院开课教学班的成绩录入教师和成绩录入状态等信息,做好相应督查工作。
3. 研究生课程成绩评定时,考试方式的课程的成绩应采用百分制(不保留小数)。考查方式的课程的成绩一般采用百分制,若不宜采用百分制,可采用五级记分制,分为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
4.成绩录入名单中不含缓考申请通过的研究生,缓考研究生与下学期初补考研究生一并考试,最终考试成绩按缓考后的实际分数登记,并标注“缓考”。
5.课程考核出现缺考、取消考核资格、违纪或作弊的,直接备注相应情况,不录入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
三、补考工作安排
除《硕士生英语》(该课程补考拟安排在开学第2周周三下午)外所有其余课程补考工作由开课学院协助各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要求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安排补考,并于补考结束三天内完成补考成绩录入。
请各学院按照规范做好检查、验收及按《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归档相关课程考试及成绩资料。
本通知未尽事宜,参见《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