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及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有效保障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研究生开学期间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返校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防控〔2022〕3号)》,符合返校条件的研究生应于2月18日返校。
二、教学安排
2022年春季学期教学及考试共计18周,自2022年2月21日开始。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下,原则上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采用线下教学模式,同时做好线上教学的相关准备(若有疫情防控新要求,将另行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1.2022年春季学期将于2022年2月2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为合理安排学生用餐,执行错峰、分批就餐制度,具体上课时间采用错时上课时间安排表(见下表)。
错时上课时间安排表
时段 |
节次 |
上课时间(一) |
执行区域 |
上课时间(二) |
执行区域 |
上午 |
1 |
8:10-8:55 |
2-S楼 3号楼 |
8:20-9:05 |
除2-S楼、 3号楼以外的其他区域 |
2 |
9:00-9:45 |
9:05-9:45 |
3 |
10:00-10:45 |
10:15-11:00 |
4 |
10:45-11:30 |
11:05-11:50 |
5 |
11:35-12:20 |
11:50-12:35 |
下午 |
6 |
13:30-14:15 |
13:30-14:15 |
7 |
14:20-15:05 |
14:20-15:05 |
8 |
15:15-16:00 |
15:15-16:00 |
9 |
16:05-16:50 |
16:05-16:50 |
晚上 |
10 |
18:30-19:15 |
18:30-19:15 |
11 |
19:20-20:05 |
19:20-20:05 |
12 |
20:10-20:55 |
20:10-20:55 |
3.各学院应提前确认任课教师的到岗情况。任课教师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到岗的课程,应及时调整相关教学计划(更换授课教师、线上授课或者推迟上课),于2月18日16:00前向研究生院审批备案,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4.对于因疫情原因暂未返校的学生,所在学院、开课学院及任课教师应共同为学生提供帮助,制定兜底方案。正式开课前,学生所在学院和开课学院应帮助学生与教师取得联系,由任课教师为其确定具体学习方式。以下方式可供选择:(1)任课教师录制线下课程教学视频,共享给学生学习。(2)任课教师采取录制课程录屏视频等方式建设课程资源提供学生学习。(3)任课教师在各在线开放课程平台选择适当课程推荐学生自行修读,并提供在线辅导答疑。(4)其他能保证教学质量的学习方式。任课教师应及时跟踪该部分学生的学习进度,关注学生反馈的问题,强化过程考核,切实做好线上教学、答疑、作业、测验等环节,全力保证教学质量。
三、学籍注册
注册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2月21日。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生应当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特殊原因(非疫情原因)不能按时到校注册者,需书面请假获学院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予补注册。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2周,或请假期满2周以上不到校注册者,学校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启动退学处理程序。
2.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经导师、学院、联培单位同意后可直接前往联培单位开展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研究生在联合培养单位报到后,由本人提出注册申请,经学院核实后予以注册。
3.休学期满的研究生,应在注册前提交复学申请。学院应关注休学期满学生的动态状况,及时予以沟通联系。
4.因疫情原因无法及时返校的研究生,由各学院线上联系确认后予以报到注册。
5.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研究生注册工作,尽可能联系到每一位研究生,包括延期、休学的研究生,提醒他们及时办理复学、注册等手续。各学院应在2022年3月7日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情况表》(附件,电子版、纸质盖章版各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
四、 补(缓)考安排
2021-2022-1学期所有课程的补(缓)考在开学后2周内完成。研究生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查阅成绩,如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已办理缓考的,可参加补(缓)考。研究生考试成绩登记为“缺考”或“0”分的(缓考除外),不得参加补考。
1.补(缓)考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2.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参加补(缓)考的研究生,务必事先申请缓考。各学院应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并通知研究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在2月18日16:00前将申请缓考的研究生、课程等信息汇总,并报送研究生院。
3.无故不参加补(缓)考的研究生,相应课程按缺考处理。
4.补(缓)考课程,任课教师务必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完成考试成绩提交工作。所有补(缓)考课程成绩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9日(周三)16:00。
五、实习实践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实习实践活动,坚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含所在县(市、区))的原则。研究生开展实习实践活动应履行审批手续,经研究生申请,导师、学院同意后方可前往。实践活动中,应加强自我科学防护,严格遵守属地和学校的防疫要求。
六、学位论文工作
1.导师应继续加强学位论文指导工作,保障学位论文质量;对因疫情原因无法返校的研究生应以电话、邮件等方式予以及时指导。
2.学位论文的送审工作按《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的通知》执行。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返校的研究生,确需进行预答辩的,可采用视频答辩方式。
3.拟2022年3月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若因疫情原因无法进行线下答辩的,经批准可采用远程视频答辩等方式进行,但答辩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得以线上方式进行。
附件: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情况表.xlsx
研究生院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