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浙理工党〔2020〕28号)中《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化标准》相关规定,研究生院对2021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业绩进行了核算,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学院(部),各学院(部)汇总后于2022年1月4日中午12:00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处(1-428室)。
联系人:佟老师,联系电话:86849298
附件: 2021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