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图书馆:
为保证本学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按时完成,现将有关工作量统计事项通知如下:
1.核算范围
本年度核算的工作量包括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和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所承担的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2.理论课基础数据的采集
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选择“培养管理—排课管理—查看全校课表”,按开课学院查询本年度两个学期本学院所上课程,并分别导出数据至EXCEL表。
导出的基础数据中,已停开的、重复的、选课人数为“0”的课程请自行删除,“总学时”、“培养层次”、“选课学生数”、“插班留学生数”、“开新课”、“新开课”、“授课对象层次”等信息需经任课教师确认。为更好更快更准确地完成核算工作,对部分基础数据做如下说明,请特别关注。
(1)培养层次分为“硕研”和“博研”、“硕留”和“博留”四种,硕留是指选课学生全部为硕士且均为留学生,博留是指选课学生全部为博士且均为留学生,请注意区别,分别填写;
(2)“选课学生数”和“插班留学生数”这两个数据需要在“选课管理—选课名单调整”而不是在“选课管理—选课情况统计”中核实。培养层次为“硕研”和“博研”时,若有插班留学生,“选课学生数”指不含插班留学生人数;培养层次为“硕留”和“博留”时,“选课学生数”指所有留学生人数。
(3)“双语Ⅰ”或“双语Ⅱ”课程说明:“双语Ⅰ”课程的认定标准为使用的教学参考书(学生必读)中50%为外文教材(含非正式出版的外文讲义),教师在课堂上部分使用外语讲授(30%),课件中使用双语;“双语Ⅱ”课程的认定标准为使用的教学参考书(学生必读)中50%为外文教材(含非正式出版的外文讲义),教师在课堂上部分使用外语讲授(50%),教学课件中除必要的中文注释外全部由外文表述,课程考核试卷外文出题比例占50%以上。
(4)“开新课”以学期初提交研究生院的申请结果为准,如没有获批,请不要在X4中予以相应的赋值。
(5)课程教学工作量按照课程的开课学院核算工作量,指导研究生工作量按照学生所在学院核算工作量。如有教师需要在不同的学院之间划转,可以在学院核算工作完成后再向相关学院提出申请,经双方学院同意后,按照总量不增加的原则,可通过研究生院进行学院之间的划转。
(6)硕士生英语期末考试的监考按照1个标准学时工作量直接分配到每位监考教师,汇总计入课程教学工作量数据表中。
(7)指导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和指导学生各类学科竞赛直接分配到每位指导教师,汇总计入课程教学工作量数据表中。
3.指导工作量基础数据的采集
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分别从“学籍管理”和“师资管理-->导师管理-->导师所带学生查询”导出下列相应学生名单及相应匹配导师信息:
(1)导出2016级专硕毕业名单
(2)导出2017级学生名单(含留学生、非全、硕转博)
(3)导出2018级学生名单(含留学生、非全)
(4)导出2019年毕业博士
(5)导出2019级入学硕士
(6)导出2019年入学博士
特别说明:
①学制为3年的硕士生,在指导研究生工作量方面,按照一年级30标准学时/生,二年级40标准学时/生,三年级60标准学时/生的标准核算。
②所有涉及到留学生类别系数X6的工作量,按照留学生的培养专业是“中文”或“英文”分别给予“X6=1.5”(中文培养方案的留学研究生)或“X6=2.0”(英文培养方案的留学研究生)。
4.计算办法及要求
本年度工作量按照《浙江理工大学教育教学业绩量化标准》(浙理工党〔2013〕33号)进行统计,为方便全校数据审核与统计,具体格式内容请按照“附件2.2019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汇总及明细核算(空白表范例)”(内有6个附表,每张表均有填写说明)中的要求进行填写,表格中已有相关的计算公式和范例,请填入基础数据套用格式计算后删除范例。
5.报送时间
请各有关学院(部)、图书馆于2019年12月25日前将本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统计表(纸质版)按统一格式送至研究生院,汇总表需分管领导签字并学院盖章,并将“附件2.2019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汇总及明细核算(空白表范例)”填写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398211118@qq.com,
联系人:王老师,1号楼439办公室,联系电话:86843072。
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教育教学业绩量化标准(浙理工党〔2013〕33号).pdf
附件2.2019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汇总及明细核算(空白表范例).xlsx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