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切实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和激励作用,总结推广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的经验和成果,为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做好成果培育,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浙理工教〔2017〕70号),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http://jwc.zstu.edu.cn/info/1062/13837.htm)。
为更好梳理总结研究生教育成果,做好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等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成果培育,原则上各有关学院都要组织申报(史量才新闻与传播学院除外)。研究生院将择优推荐10项成果。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对标年度工作任务,做好宣传发动与组织申报工作。相关材料请于9月15日前交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联系人:张宇,86843072,行政楼439,Email:ASL1892@163.com
研究生院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