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6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2026〕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2026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本次立项项目继续列入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恪守正确政治立场、价值准则与学术准则,聚焦研究生教育重大理论与现实应用问题,统筹推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协调发展,稳步推动我省研究生教育内涵式提质,构建全方位、一体化质量提升体系,强化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为高等教育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结合我省研究生教育现阶段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拟定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选题方向,申请人可结合自身研究基础与专业特长开展选题申报,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可参考选题指南,自筹课题可自主选题申报(选题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本项目面向学会会员单位申报,主要资助我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45周岁以下(含)。申报应组建梯队合理的课题组,项目申请人必须为实际研究负责人,具备充足时间与精力开展研究工作。
2.项目申请者应具备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具备独立组织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拥有相关前期研究成果与合理学术梯队,能够承担项目实质性研究任务;依托单位聘任期须覆盖项目完整执行周期。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研究,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3.申报项目应突出时代特征,坚持问题导向,具备创新意识;研究目标清晰、内容具体,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科学可行,契合浙江省研究生教育教学实际,具备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经费预算科学合理。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立项:正在承担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近三年立项项目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执行科研管理相关规定;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厅级科研项目期间,存在学术不端、科研经费违规使用且尚在处理期内。各学院须严格做好资格审核。
5.项目负责人同时在研的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仅限1项。
三、申报程序与校内材料报送
1.申请人填写《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提交所在学院。各学院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课题内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遴选推荐。
2.各学院填写《2026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将《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于9月5日前发送至yjspy@zstu.edu.cn。
电子材料命名严格执行学会规范: ①汇总表:学院名称; ②申请书:kyxm2026单位代码&项目负责人姓名全拼_04_申请书。
3.请各学院严格遵守校内报送时限,逾期报送、材料不齐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学校不予受理。
四、项目管理相关说明
1.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将开展形式审查,统一组织专家评审。项目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课题三类;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给予经费资助。
2.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立项项目须按计划实施,完成中期考核,按期申请结题。项目结题权限归属会员单位,学校完成审核盖章后报送1份结题材料至学会秘书处存档。
3. 学会将按照《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进行课题中期检查、结题监督并组织学术交流。
4.项目结题依据为申请书中“预期成果形式”列明的内容。结题时,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其余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不是课题负责人的,应为课题组成员),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以上成果同时要求在《浙江研究生教育》期刊(学会内部刊物)上发表。
5.学会科研项目产生的有关成果,均应标注“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立项课题(项目编号)”和“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项目编号)”。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6.如有其他不明事宜,可联系研究生院王老师,电话:86843074。
附件
1.2026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选题指南
2.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请书
3.2026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