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部属非中管高校MBA教育专项调查和自查自纠情况的通报》(教研〔2016〕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MBA教育专项自查的通知》,学校在学院自查基础上对MBA教育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现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精神,对规范和加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提出以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坚持以培养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为目标,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遵循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凝练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
二、招生要求
2.规范招生宣传和管理,提高生源质量。严禁委托中介招生或招揽生源,严禁举办考前辅导班。学校将按规定根据MBA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点评估结果适当增减其招生指标。坚决避免以营利为目的的办学倾向。
三、培养过程和质量要求
3.规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管理,抓好课程学习、实践训练和学位论文等MBA全程培养工作。
4.加强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对学生开题报告、中期检查、预答辩、答辩等过程进行检查。提高学位论文盲审比例,完善盲审机制和答辩回避制度,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5.充分发挥导师作用,通过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加强导师与学生互动,提高导师指导能力,坚决杜绝教学过程中出现违背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的言论和行为。对于导师无法保证足够指导时间的,停止其招生资格。
6.严禁在我校章程规定的办学地点以外开展主要课程教学活动,严禁与教育培训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严禁“先上课后入学”。
7.坚决杜绝不上课或达不到规定课时而获得学位的现象;严禁降低标准授予学位学历等行为。
四、重要工作取得突破
8.坚持特色发展,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加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力争在全国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论文抽检等重要工作中取得好成绩。
研究生部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