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理工研〔2012〕2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生本人申报、所在学院初审推荐、专家组评审,理学院陆珊珊“卤氧铋基纳米结构可见光催化剂的合成及性能研究”等50个项目获准确立为2013年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并强调说明有关事项如下:
一、理工类项目每项最高资助经费为2500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最高资助经费为1500元。项目立项后下拨启动经费500元,二期经费视中期检查时项目进展情况决定是否下拨。对于项目执行不力的,学校将停止其资助资格,并收回剩余经费。
二、项目验收研究成果要求为:理工类项目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录用论文1篇;人文社科类项目在二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录用论文1篇。项目研究成果须注明“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及其项目编号,且第一作者必须为项目组成员,单位必须为浙江理工大学。其他成果折算方法按《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未达到上述研究成果要求的项目,不予通过结题验收。
三、学校拟于2014年6月进行中期检查,每年12月份开展一次结题验收工作,各学院要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工作,各项目负责人应合理安排研究进度,使用项目经费,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浙江理工大学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