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理工研〔2012〕26号),决定组织开展浙江理工大学2013年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以及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和浙江省2011年创新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理工大学2013年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且在毕业前能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
2.申报项目应是研究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设计的创新选题,鼓励学科交叉和联合,选题反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3.已有工作显示准备充分、构思合理、逻辑清楚,研究工作具有可行性。
4.学校鼓励低年级研究生积极申报创新研究项目;有能力冲击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预期成果有较好开发应用前景的项目予以优先资助;照搬指导教师已立项科研项目的,已获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和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资助的不予资助。
(三)项目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开始时间为2014年1月,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或2年,研究工作须在研究生毕业前完成。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研究生部根据各学院2012、2013级研究生人数,结合往年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实施情况及省优秀硕士论文评选情况,公布各学院(部)限额推荐项目数(附件1)。
2.申报人根据要求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申报书》(可在研究生部网页下载区下载,下载路径:下载区→培养相关→其他栏目),导师签署意见,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汇总。
3.学院初审,于12月13日前限额排序推荐至研究生部,并填报《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
4.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进行差额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50项(其中理工类项目35项,人文社科类项目15项),报分管校长审批后立项公布。
(五)项目管理
1.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研究生部计划于2014年上半年组织专家组进行中期检查,并根据中期检查结果确定二期资助金额或是否终止资助。
2.项目经费分两次划拨,立项后预拨启动经费500元,中期检查后划拨二期资助经费,理工类项目最高资助2500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最高资助1500元。
3.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经费开支范围仅限于项目研究直接产生的费用。其中,办公费不超过资助总经费的10%;理工类项目图书资料费和差旅费不得超过资助总经费的40%;人文社科类项目图书资料费和差旅费不得超过资助总经费的50%。
4.学校将在校级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中,遴选、推荐一批预期成果较好、有实力冲击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项目参加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等省级学生资助项目的申报。
5.校级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的完成情况将作为确定各学院可推荐项目数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和浙江省2011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范围
按计划进度已完成研究任务的浙江理工大学2012年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和浙江省2011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均列入本次结题验收范围,其中研究周期为一年的校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题验收(清单见附件3)。对于一年研究周期的项目,如项目负责人为2012级研究生,需推迟结题时间,应提交经学院批准的延期结题验收书面申请报告,申请延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二)结题条件
按照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和《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理工研〔2012〕26号)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三)工作进程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或《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可在研究生部网页下载区下载,下载路径:下载区→培养相关→其他栏目),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连同佐证材料及电子版交至学院(一式两份)。
2.学院初审,于12月13日前将各项目结题报告电子稿和纸质稿,连同《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交至研究生部。
3.研究生部审核,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
4.对于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报分管校长审批后公布结题项目名单;对于未达到结题验收条件且不符合延迟结题条件的项目,学校将撤销其资助资格。
联系人:顾越桦,联系电话:86843072,电子邮箱:guyuehua@zstu.edu.cn。
研究生部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