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
为规范学籍管理工作,提高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申请延期或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2025年6月到达或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均应申请延期或结业。基本学习年限按入学年级的培养方案为准。
2.已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申请延期并通过且“延期截止时间”在2025年9月之后的,无需再申请。
3.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合格,修满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通过其他培养环节的考核,仅学位论文尚未完成或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到基本学习年限,可申请结业。
硕士生结业后2年,博士生结业后3年,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毕业;毕业生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相应学位。
4.不符合结业条件或未申请结业,且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未获得同意的,属于“学校认为应予退学”的情形,研究生可申请退学,或研究生所在学院进行退学处理。
二、申请延期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1.拟申请延期的研究生,2025年6月20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申请延期;申请延期经导师、学院同意(留学生还需经国际教育学院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通过。
2.延期申请需说明延期理由,延期时间一般为一个学期,且不得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3.定向就业的研究生申请延期应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延期的证明材料。
4.2021级及之前入学的研究生,学业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可有一次机会申请延长最长学习年限。受新冠疫情影响申请延长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须在延期申请中进行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申请结业的流程
1.符合结业条件的研究生,2025年6月20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申请结业;
2.结业申请经导师、学院同意(留学生还需经国际教育学院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通过,予以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四、其他
1.各学院应该加强人文关怀,督促导师加强指导,帮助研究生及时完成学业或加快学业进度;
2.原则上,到达或超过基本学习年限仍未开题或开题未通过的研究生不得延期。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