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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邹鹏君等14人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20-09-30 10:07:00 点击量: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我校2020年录取的研究生邹鹏君等14人(含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1人),因支教等原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浙理工研〔2020〕24号)第五条规定,经研究,同意邹鹏君等人保留入学资格,保留期限为一年。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学号 录取学院 录取专业 未报到原因
1 况阳 201420501019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机械工程 服兵役
2 邹鹏君 202010601025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机械工程 个人原因
3 杜昕隆 202020604112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控制科学与工程 因病
4 张庆宇 202010601021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机械工程 个人原因
5 邹以慧 20201030102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个人原因
6 黄铭萱 202021101003 法政学院 法学 支教团计划
7 吴莹 202020201048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丝绸学院) 纺织科学与工程 支教团计划
8 严航宇 202020401015 服装学院 纺织科学与工程 支教团计划
9 洪维东 202020903112 经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支教团计划
10 周津宇 202020903126 经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支教团计划
11 包新乐 202020101001 理学院 心理学 支教团计划
12 何含笑 202020101007 理学院 心理学 支教团计划
13 陈前 202030107221 理学院 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 个人原因
14 肖芙苏 202020501008 信息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 支教团计划

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在保留期满1个月前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经录取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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