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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樊萌丽等12人保留入学资格的决定
作者: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时间:2015-09-25 12:22:36 点击量: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我校2015年录取研究生樊萌丽等12人,因支教、工作等原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理工研〔201224号)第四条规定,经研究,同意樊萌丽等12人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在保留期满1个月前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逾期不申请入学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入学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 2015年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名单

 

研究生部

2015925

附件

2015年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名单

学号

姓名

录取学院

录取专业

保留原因

保留年限

201520401002

樊萌丽

服装学院

服装设计与工程

生育

一年

201520401005

 

服装学院

服装设计与工程

家庭原因

201520501024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机械工程

家庭原因

201520504011

赵梦恩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控制科学与工程

支教

201520801010

刘炜亚

经济管理学院

应用经济学

支教

2015M1801005

陈升苗

经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工作

201520703002

鲍夏楚

艺术与设计学院

设计学

支教

201521002001

葛若倩

法政学院

马克思主义法学

家庭原因

2015L1004002

孙晓楠

法政学院

法律

支教

2015L1005003

 

法政学院

法律

支教

2015L1005004

康建光

法政学院

法律

支教

2015L1005007

 

法政学院

法律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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