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5】15号)的通知要求及《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5〕12号)相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浙江省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要求
1.评选推荐范围为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原则上应该为校优秀学位论文或达到校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下列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1)涉密学位论文;暂缓公开时效内的学位论文;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博士学位论文;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硕士学位论文。
2.评选推荐的博士论文应达到如下条件: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或立足专业领域实际问题,围绕国家改革发展重大需求,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的研究成果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同类学科(专业)的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要求,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3.评选推荐的硕士论文应达到如下条件: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或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具有比较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2)论文的研究成果在理论或方法上有一定创新。
(3)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要求,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纸质材料要求(均一式一份)
1.学位论文;
2.作者简况表(附件2);
3.浙江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3);
4.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清单(附件4)及详细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按清单填写顺序排序。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佐证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电子材料要求
1.浙江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1)
2.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电子材料命名规则:
(1)学位论文:10338_学号_LW.pdf;
(2)简况表:10338_学号_JKB.pdf;
(3)其他材料(附件3推荐表、附件4证明材料清单、佐证材料,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并制成一个压缩包):10338_学号_QT.zip。
(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纸质材料要求(均一式一份)
1.学位论文;
2.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6);
3.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清单(附件4)及详细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按清单填写顺序排序。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佐证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电子材料要求
1.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5);
2.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电子材料命名规则:
(1)学位论文:10338_学号_LW.pdf;
(2)其他材料(附件6推荐表、附件4证明材料清单、佐证材料,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并制成一个压缩包):10338_学号_QT.zip。
三、推荐流程及名额
1.根据评奖规则,我校可推荐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篇,省优秀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16篇,省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29篇。学校根据往年评选情况并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各学院推荐名额,具体见附件7。
2.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按推荐名额足额申报并排序,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于2025年7月21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1-428),逾期和材料不符合报送要求,视为无效申报。各学院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同时还应该填写《推荐省2024年优秀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8)签字盖章,电子版与附件1、附件5的汇总表一起上交。
3.学校邀请专家对申报材料及学位论文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参加评选。
如有其他不明事宜,可联系研究生院佟老师,电话:86849298或邮箱409441457@qq.com。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