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更好服务研究生就业需要,同时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现将学位论文送审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论文送审对象
按学制拟于2020年6月及以前毕业的研究生。
二、论文送审方式
论文送审采用“双盲评审”和“论文评阅”两种方式进行。
“双盲评审”由学校或学院负责组织开展;“论文评阅”由学院和导师负责组织开展。博士学位论文全部采用“双盲评审”方式(送5位校外专家);硕士学位论文同时采用“双盲评审”(送2位校外专家)和“论文评阅”(送1位专家)方式。
三、时间安排
(一)批量“盲评”送审
按原计划,学院于4月6日前完成审核,并按要求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学校抽检到的论文由学校组织送审,其余由学院组织送审。
(二)分批不定期“盲评”送审
4月6日没送审的学位论文,将采用不定期送审方式,经研究生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两周内送出,预计一个月后返回评阅结果。根据抽检方式须由学校送审的将由学校组织送审,其余由学院组织送审。鼓励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工程学院、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率先改革学院送审方式,制订方案(方案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尝试由符合一定条件的导师自主组织送审。
在4月30日前提交送审、符合学位申请条件并于6月10日前提交学位申请的,拟于6月份授学位;在4月30日后提交送审、符合学位申请条件但没能在6月10日前提交学位申请的(须在9月10前提交),拟于9月份授学位。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学术不端检测
学位论文送审之前均需进行重复率检测,重复率须符合培养学科所在学院的要求,且不高于20%。学位论文应以PDF格式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必须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作者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篇目、致谢以及文中所有可能反映出作者导师和作者信息的内容。
(二)预答辩
疫情防控期间学位论文送审前的预答辩环节可采取线上视频会议方式或通讯评议方式。
1.专家要求。线上视频会议方式专家要求同现场会议方式。通讯评议方式专家要求是经3名及以上本专业具有同层次研究生导师资格的高级职称的教师(博士研究生预答辩评议专家不得少于5名)评议通过。
2.材料要求。采用线上视频会议方式的,需递交《浙江理工大学学位论文预答辩表》(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后导出);采用通讯评议方式的,需递交《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专家评议表》(附件)和《浙江理工大学学位论文预答辩表(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后导出)。
五、“双盲评审”论文系统提交流程
(一)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盲审论文录入”模块提交盲审版论文并录入有关信息。
(二)研究生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学位管理”菜单下审核,确定是否允许送审。
(三)学校组织抽检并寄送校级盲审论文,未被抽中的论文由学院组织盲审工作。
联系人:高老师、张老师,电话:86843072
附件: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专家评议表.docx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