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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浙江理工大学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时间:2016-03-03 15:16:05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浙江理工大学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一)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技师班的毕业生参照执行):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孤儿

3.持证残疾人

4.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不含生源地信用贷款)。

升学、出国、应征入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定向培养以及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

(二)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1500/

二、申请发放程序

(一)毕业生自愿申请。315325,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登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gxbys.zjjy.gov.cn注册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校初审。316410, 学校通过“系统”进行初审。

(三)审核拨付。515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完成审核,615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务必认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须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二)因故无法在515日前通过审核的应届毕业生,可于次年与2017届申请者一起向学校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于2017年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未通过则不可再次申请。

 

联 系 人:丁宁

联系电话: 86843631

 

 

                 党委研工部

            2016年3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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