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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研究生社会实践必修环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17 16:08:01 点击量:

各学院: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在生动实践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2020级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实际,决定在全校2020级和其他年级尚未完成社会实践必修环节的研究生中,开展社会实践必修环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实践的重要意义

社会实践是高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是研究生人才培养的必修环节,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渠道。社会实践是研究生将所学专业知识应用于生产生活实践,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有效载体,既能推动产教融合的发展,又能锻炼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研究生的社会实践工作要坚持实践育人理念,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培养奋斗精神,提高综合素质,要让广大研究生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不断提高研究生的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

二、实践主题与形式

2021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工作应以喜迎建党百年、党史宣传教育、红色故事宣讲、科技扶贫、科研攻关、企业帮扶、乡村振兴、助残帮困、社区共建、网络文明志愿等为主题,倡导各学院研究生将社会实践与党史宣传教育相结合,与党的创新理论与政策宣讲相结合,与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社会相结合,与专业实习和科研实践相结合,与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相结合,与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相结合的“六结合”原则。实践形式包括参观考察、学习体验、科学研究、调查实践、政策宣讲、艺术创作和创新创业等。鼓励研究生创新实践形式,取得良好实践成效。

三、参加对象

我校2020级全体研究生和其他年级尚未完成社会实践必修环节的研究生。

四、实践时间

20216月底—8月底。各学院组织有关研究生开展为期不少于两周的社会实践活动,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相关研究生组队商讨确定或自主安排。

五、工作要求

1. 精心组织,加强宣传。社会实践是研究生人才培养工作的必要环节,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实践育人工作的重要载体,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一要为研究生参加实践活动积极搭建平台,创设条件;二要层层动员,宣传覆盖到每一位研究生;三要精心组织,加强教育,确保需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研究生圆满完成实践工作任务。

2. 加强指导,力求实效。各学院要动员广大研究生导师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指导研究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研究生在实践中锤炼科研创新素质,争取形成一批高质量、有价值的实践成果。同时,要注重建立稳定的研究生实习实践教育基地,加强研究生实践育人长效机制建设,推动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常态化。

3. 强化培训,确保安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各学院要严格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个人安全防护。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暑期实践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范教育,制定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确保参与师生的安全。各学院应通过拟定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文明告知书、签订安全文明承诺书等方式,加强对参与暑期实践活动研究生的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

4.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学院要加强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通过校内外网络、报刊、广播和工作简报等方式,对暑期社会实践过程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团队、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进行及时宣传和报道,积极营造暑期实践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更好展示我校研究生的专业素质和精神风貌。

六、实践考核

研究生在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要完成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论文或调研报告。实践活动的考核工作由相关指导教师组织落实,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不能取得毕业资格,并须重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直至达到合格要求。各学院须在99日前完成研究生社会实践成果考核和成绩录入工作。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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