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全体研究生:
为维护我校寒假留校研究生正常的科研、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就做好寒假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留校研究生可按需登记备案
因开展科研、学科竞赛、学业等工作需要,寒假需要留校的研究生,可按需履行登记备案手续,通过浙江理工大学企业公众号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方可留校(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附件3)。各学院应做好寒假留校研究生的信息统计汇总工作,确定学院寒假留校工作负责人,提前报研工部备案。
二、寒假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寒假留校研究生在校管理和进出校园管理按照学校现有规章制度执行。寒假期间,按照“非必须不外出、非审批不离校”原则落实留校学生进出校园管理工作。离校外出须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回校后及时向学院销假并报告行程轨迹。留校学生应自觉遵守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每日健康打卡、进出校园测温亮码等防控要求。
2.寒假离校回家的研究生,须向学院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在所住公寓楼管理员处登记备案。学生离校回家后原则上不允许中途返校。因特殊原因确需中途返校,须提前向所在学院报告并提出申请。学院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予以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入住公寓前须到学生公寓管理科办理登记手续。
3.寒假留校研究生防控工作要求。留校研究生每天应做好寝室环境清洁,勤通风,勤洗手,按时通过浙理企业公众号报送晨午晚体温监测结果。如有体温异常,本人须第一时间上报辅导员,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启动现场处置(具体参照《浙江理工大学师生日常健康监测及应急处置方案》)。
4.压实责任,切实做好寒假留校研究生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寒假留校研究生原则上入住原寝室,避免出现单人独居一室的情况。研工部统筹落实寒假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沟通有关问题。各学院应压实责任,制定寒假留校研究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导师和研究生加强科研实践安全教育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寒假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导师是研究生培养和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好研究生的教育管理责任,妥善安排寒假留校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工作,加强校纪校规教育,杜绝研究生出现违规行为。寒假留校研究生须自觉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统一管理,认真学习校纪校规和寒假留校有关规定,签订《2021年寒假留校研究生安全自律承诺书》(附件4),自觉配合并服从学院和学校对寒假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
5.其他方面有关事项
(1)严肃认真落实寒假留校研究生每日一报制度。学院应充分发挥留校研究生骨干的作用。各学院须有专人负责寒假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同时,根据留校研究生实际指定1-2名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研究生骨干,担任本学院留校研究生负责人,协助做好本学院寒假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寒假期间每天晚上22:00前,各学院研究生负责人应向学院负责老师、研工部分别报送学院当天留校研究生的情况统计,及时、准确地掌握留校研究生的动态信息。
(2)各学院在1月20日中午12点前将《2021年寒假留校研究生统计表》(以系统审批后导出模板为准)、留校研究生管理辅导员、研究生负责人名单及联系电话等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的纸质版材料报送党委研工部,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yangongbu1897@163.com邮箱,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86843146。
(3)相关联系方式:学校总值班室:86843117;校园治安报警:86843110;生活区治安报警:86916110;生活区消防报警:86916119;公寓报修平台:86843985;网络报修:86843388。
党委研工部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