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9年夏季毕业研究生离校和派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离校工作
1.2019年6月18日-26日为夏季研究生毕业离校周。请本批次毕业研究生在此期间通过E浙理进行离校手续线上办理(具体流程见附件1,留学毕业研究生仍实行线下办理模式),请各位毕业研究生协助通知导师做好有关审核工作。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线上办理完毕后,方可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6月21日下午14点后各学院根据工作进展实际先后发放两证,定向证书按协议规定处理)。请各位同学务必于6月26日下午16点前办理好离校手续。
2.毕业研究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前,须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将最终稿学位论文电子版(本人和导师签字)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图书馆学位论文管理系统并经审核通过;有欠款的同学请先结清有关款项;有欠书未还的同学请至图书馆及时归还图书;有生源地贷款的毕业研究生应到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www.csls.cdb.com.cn)完成贷款确认手续,有就学地贷款的毕业研究生填写学校发放的贷款确认书完成贷款确认手续。
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毕业离校思想政治情况鉴定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毕业研究生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毕业研究生的档案材料包括:学位申请书、学籍卡、毕业生登记表、获奖材料、党员档案等,其中学位申请书、学籍卡由研究生秘书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党员档案、各类获奖材料由辅导员提供。请各学院于7月10日前由辅导员将本学院夏季毕业研究生的档案整理完毕。
二、就业派遣工作
请各学院及时、准确无误地将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方案录入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系统,经党委研工部审核后,及时通知相关毕业研究生进行派遣方案的确认工作,方便学校统一打印报到证。2019年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工作截止至8月25日。每批次派遣证的发放时间为当月11日和26日,户口迁移证的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毕业研究生的档案在每月中下旬由各学院检查确认后自行寄发,同时做好邮寄相关信息的备案存档工作。2018年11月毕业研究生的派遣工作纳入2019年就业工作方案。2019年春夏季不能毕业的研究生请各学院及时在2019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系统中删除。
三、有关要求
1.各位毕业研究生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在毕业离校一周内办妥离校手续。学校将在6月26日下午16点后对夏季毕业研究生的宿舍进行检查和清理。
2.希望各学院、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毕业研究生离校有关工作,为广大毕业研究生提供便捷和服务,确保毕业研究生安全、文明、和谐、有序地离校,由此开启人生崭新的旅程。
党委研工部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