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寓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大学生生活指导与生活教育,加强公寓文明建设,确保学生宿舍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招聘优秀研究生作为我校助理公寓辅导员,具体安排如下:一、应聘对象、名额与岗位要求
1、面向一、二年级优秀研究生公开招聘助理公寓辅导员26名,充实公寓辅导员队伍,作为开展公寓思想政治工作的补充力量。
2、原则上每位助理公寓辅导员需负责1幢公寓楼的学生日常管理与公寓文明建设指导工作。其中遴选1-2名研究生协助学工部公寓文明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
2、热爱学生工作,了解大学生思想状况,本科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乐于从事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3、学习成绩优良,身体状况良好,能够保证充足时间从事兼职工作;
4、工作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5、服从管理,组织观念强,有协作和奉献精神,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学院选拔推荐和学工部组织考核的方式进行。
1、申请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填写《浙江理工大学助理公寓辅导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交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审核遴选: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及岗位能力进行初步考查,认真遴选,按照不超过推荐名额的人数报送推荐人选并填写推荐意见(推荐名额见附件1)。《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2年9月25日。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86843033,办公室:行政楼332。
4、面试选拔。学工部组织面试并选拔,面试考核内容分自我介绍(包括个人的基本情况和对公寓辅导员工作的认识,2分钟)和现场答辩(必答题或评委提问,3分钟)两部分,总时间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录用。根据考核成绩予以排名,按排名先后予以录用。凡录用的助理公寓辅导员需签订《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兼职公寓辅导员聘用协议书》。
四、考核与待遇
1、考核:助理公寓辅导员每学期考核一次。对于考核优秀的助理公寓辅导员,第二次选聘时在本人同意继续留任的情况下可免试留任。如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其继续担任助理辅导员资格,其岗位另行招聘录用。
2:待遇:凡录用为助理公寓辅导员的研究生可入住“成才咨询室” (两人一间,配备家具及电器设施),并根据工作考核情况享受公寓辅导员津贴:上限为400元/月。
党委学工部
2012年9月20日
附件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助理辅导员人数名额分配
单 位 | 推荐人选上限 |
理学院 | 4 |
材纺学院 | 6 |
服装学院 | 2 |
信电学院 | 3 |
机械学院 | 6 |
生科院 | 2 |
经管学院 | 5 |
艺设学院 | 2 |
法政学院 | 1 |
文传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8 |
合计 | 40 |
附件2:浙江理工大学助理公寓辅导员报名表(请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