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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高校毕业研究生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26 16:47:37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届、2020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浙教考院(2021)33 号)的要求,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定于2021年4月20日开始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用人单位正式启动网络调查。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研究生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工作(以下简称调查工作),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高问卷答题率及答题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确保调查工作的公信力,提升学校美誉度。

二、方法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4月中旬)

    校院两级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不同层面的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工作部署。学院提出调查工作推进方案,报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学校下拨年度调查工作启动经费。

(二)整体推进阶段(4月中旬—6月上旬)

1、营造宣传氛围,关注网络动态。

    学校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就业网、“浙理工”就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发布调研公告。各学院通过各种渠道确保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知晓满意度调查工作的进程安排、答题方式,了解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得到调研对象对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同时,密切关注网络动态,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及时掌握舆情动态。

2、落实责任人和联络人,开展工作指导。

    各学院指定一名调查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责推进本院毕业生及用人单位作答情况。各专业至少确定一名对毕业生有深厚感情的辅导员、班主任、专任教师等作为调查工作的联络人,负责指导、跟进学生和用人单位答题情况。学校将组织各学院调查工作具体负责人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各学院应组织调查工作经验交流会、专题工作培训会,主动提升调查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明确重点人群,加强调研对象联系。

    各学院应对参与调研的对象进行重点人群分析,一对一联系,确保高质量就业、升学(含留学)、创业等毕业生百分百覆盖;对重点用人单位名单进行梳理,确保调研新增用人单位、校院两级重点用人单位、校企合作单位等百分百覆盖。

4、做好沟通服务,及时跟踪反馈。

    各学院应及时关注2020届毕业研究生和用人单位的作答情况,学校将在调研正式实施半个月后定期公布各学院答题比率与答题名单。各学院要利用QQ群、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渠道,敦促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认真参与本项调查工作,做好答题相关工作的沟通解释,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答题提供方便,确保答题率和答题质量。

(三)巩固完善阶段(5月底-6月下旬)

    学校将组织各学院进行满意度调查工作促进会,交流借鉴好办法好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各学院要及时查漏补缺,确保调查工作顺利收官。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是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建立的一项常规性调查工作制度,调查结果将作为我校人才培养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关注毕业生的作答情况。

    2、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各学院在调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指使或组织无关人员网上作答,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作出严肃处理。

    3、积极做好沟通服务工作。评估院将多次循环向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发送邀请作答短信和邮件,如仍有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未收到调查邀请信,请其通过网页或调查微信公众号《浙江省教育厅毕业生跟踪调查》(微信号zjgzdc)进入调查系统,点击“毕业生调查入口”链接进入统一答题页面,并填入本人姓名、手机号或QQ号码获取短信密码,并凭密码在一个小时内登录系统作答。如毕业生手机号码已变更可采用QQ验证;如手机与QQ均已变更则请其在网站调查系统上申请更改手机号码,经评估院工作人员确认“人号”一致后,毕业生再凭短信验证码进入网站调查系统作答。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培养质量跟踪网上问卷调查的公告

    2.问卷答题操作手册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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