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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7-16 14:05:07 点击量:


各学院()、有关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工作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对象

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已申请2020/2021学年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不能申请本次生源地助学贷款。

二、贷款申请程序

       1.本人申请

根据生源地资助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由研究生本人自主申请。

        2. 材料准备

研究生向生源地资助管理部门索取(或下载)贷款申请表等材料。若生源地资助管理部门不提供申请表或对申请表无特殊要求的,可以使用我校提供的《2020/2021学年研究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附件1)。研究生准备N+2份材料,其中:N为研究生所在生源地资助管理部门所需份数,2为学校、学院分别备案一份。研究生填写完申请表和《2020/2021学年研究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研究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交到学院汇总。

       3. 材料审核

学院对申请贷款的研究生材料进行审核,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其他印章无效,否则可能会造成贷款不成功)后,于717日前送交至研工部(1-420)。研工部对拟申请贷款学生进行复审,加盖学校相关公章后,发放N+1份给学院(717日前)。

       4.申请贷款

研究生可在暑假期间持N份申请表回生源地进行贷款申请,贷款手续由当地执行、解释。贷款成功的研究生在开学报到时,持生源地贷款回执(或贷款人联)回校,并在回执单背面用铅笔标注贷款人的学院、姓名、专业、学号、手机号码,上交至学院汇总(注:贷款回执单务必给学院,否则学校无法接收当年贷款)。贷款确认等相关工作待开学后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向在册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宣传工作和诚信教育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组织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2. 各学院在717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电子版)和贷款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研工部(1-420),联系人:朱敏,联系电话:86843146E-mailyangongbu1897@163.com ;办公室:1-420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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