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收齐研究生老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或贷款人联),要求研究生本人在回执单背面用铅笔标注“学院、姓名、学号、专业、手机号”。学院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和非国家开发银行分别录入汇总表(附件1、2),9月17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表报送至党委研工部。 2.研究生新生需要在9月6日当天上交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或贷款人联)至研工部绿色通道处(2号楼南楼连廊处),回执单背面用铅笔标注“学院、姓名、学号、专业、手机号(新号码)”,研工部统一汇总录入。 3.学费欠缴且未办理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新生须在9月6日当天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3),研工部审核后方可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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