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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9-30 15:55:49 点击量:


各学院、2026级研究生: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2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标准

1.参评对象

我校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1)参评研究生需通过入学资格审查并已成功注册;

(2)已缴纳学费或获批绿色通道申请;

(3)到校后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

(4)无导师或学院认为的不适合参评的其他情况;

(5)定向研究生可参评,但只获荣誉不发奖金。

2.奖学金标准

(1)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符合条件的学生100%覆盖,奖励标准为:14000元/生。

(2)硕士研究生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实行分级奖励。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招生录取时的一志愿学生和推免生,奖励标准为:12000元/生;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招生录取时调剂志愿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

三、评审程序

1.研究生本人对照相关条件填写《浙江理工大学202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2.各学院成立202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单位该项学业奖学金的组织、评审、审核、报送等工作。学院初评结果应在全院范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研工部对各学院提交的初评结果进行复核,无异议后提交校学生工作委员会予以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工部公布评审结果,会同计财处一次性将奖学金发放至相应研究生的银行卡。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有关通知和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202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组织评审工作,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组织评审工作平稳有序。

2.各学院于10月15日下午16:00前将《浙江理工大学202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稿)和《202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稿)报送研工部申老师处(1-420);

3.评审过程中,各学院须公布异议咨询和申诉反馈渠道。如申诉人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研工部提出复议申请,复议联系人申老师,办公室1-420,联系电话86843146。

 

 

党委研工部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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