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充分发挥优秀团队在研究生群体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研究生学风建设走深走实,激发团队合作精神与科研创新潜力,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优良学风(示范)团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浙江理工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组成的学习科研团队、基层党团组织。
二、评选条件
参评团队政治立场坚定、学风作风优良、团队凝聚力强、科研成效显著,具体参评条件如下:
1.党建思政方面:团队成员理想信念坚定,爱党爱国,主动学习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在学习科研、社会服务和参与集体活动等方面积极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获得过党建思政相关荣誉,且未受到过纪律处分。
2.学风建设方面:团队注重学风建设,将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贯穿学习研究全过程;有规范的学习制度和传帮带的特色做法;日常组会开展规范有序,参与面广,形成了较好的团队组织文化和学习氛围,建立了互助学习交流的长效机制,具有较好的示范效应与推广价值。
3.学术成果与荣誉方面:团队成员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学术科研和实践活动,学术成果与荣誉较为丰硕。团队总体限填学术成果、获奖或荣誉合计20项,其中论文、专利、软著等学术成果限15项,其余可填报学科竞赛、党建思政、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获奖或荣誉(学术成果、获奖或荣誉需逐项列出)。
4.团队建设方面:注重团队建设和团建活动的开展,成员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师生关系融洽,团队凝聚力、向心力、协作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强;团队成员积极参与校院组织开展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服务等方面活动,具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奉献精神。
5.团队组成方面:团队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截止2026年4月10日),有固定的指导老师(或导师团队),团队成员相对固定,人数一般不少于10人,成员结构具有一定的梯度。
三、评选程序
1.参评团队申请。填写《浙江理工大学2025年度研究生优良学风(示范)团队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所在学院。
2.学院初评推荐。学院根据自身实际,可组织申报团队开展公开展示和评选活动。各学院优良学风(示范)团队申报名额参见名额分配表(附件2)。经评审推荐并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填写《2025年度研究生优良学风(示范)团队汇总表》(附件3),报送研工部。若推荐多个研究生优良学风(示范)团队的,请相关学院注明推荐排序。
3.研工部组织审核与评选。研工部对各学院优良学风(示范)团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时组织开展优良学风(示范)团队公开答辩和评选活动(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5.学校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给予奖励。
四、工作要求
1.为有效拓宽研究生优良学风(示范)团队选树的覆盖面和受益面,提高师生团队申报的积极性,原则上累计已获得3次及以上校级优良学风(示范)团队,或已连续获得2023年度、2024年度校级优良学风(示范)团队的,本次不予参评。
2.各学院可按需制定相应的评选细则,严格按照通知精神,组织开展研究生优良学风(示范)团队的评选、推荐工作,杜绝弄虚作假。
3.评选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考察团队在党建思政、管理机制、学风建设、学术活动、科研成果、创新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特色做法、典型经验和突出表现。成果认定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各学院于2026年4月24日中午11:00前将研究生优良学风(示范)团队推荐材料以纸质稿和电子版形式报送研工部(1-420),联系人:申老师,联系电话:86843146,E-mail:939536771@qq.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