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的学风建设,激发团队合作精神与科研创新潜力,发挥优秀团队的示范引领功能,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优良学风(示范)团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浙江理工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组成的学习科研团队、基层党团组织。
二、评选条件
1.党建思政方面:团队成员理想信念坚定,爱党爱国,主动学习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在学习科研、社会工作和团队建设等方面积极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获得过党建思政相关荣誉,且未受到过纪律处分。
2.学风建设方面:团队注重学风建设,将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贯穿学习研究全过程;团队有规范的学习制度和传帮带的特色做法;日常组会开展规范有序,参与面广,形成了较好的团队组织管理文化和学习氛围,建立了互动学习交流的长效机制,在校院两级具有较好的示范效应。
3.学术成果与荣誉方面:团队成员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学术科研和实践活动,学术成果与荣誉较为突出。本次评选要求团队总体限报学术成果、获奖或荣誉合计20项,其中论文、专利、软著等学术成果限报15项,其余可填报学科竞赛、党建思政、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获奖或荣誉。
4.团队建设方面:注重团队建设和团建活动的开展,团队凝聚力、向心力、协作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强,团队成员团结有爱、互帮互助,传帮带氛围浓厚,师生关系融洽;团队成员积极参与校院组织开展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服务、志愿服务等方面活动与工作,具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奉献精神。
5.团队组成方面:团队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截止通知发布时)。团队有固定的指导老师(或导师团队),团队成员相对固定,人数一般不少于10人,成员组成有梯队。
三、评选程序
1.参评团队申请。参评团队填写《2024年度研究生优良学风团队申报表》(附件1)上交学院;
2.学院初评推荐。学院根据自身实际,可组织申报团队开展公开展示和评选活动,各学院优良学风(示范)团队申报名额参见名额分配表(附件2)。经评审推荐并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填写《2024年度研究生优良学风团队汇总表》(附件3),报送研工部,当推荐多个研究生优良学风团队时,请注明推荐排序。
3.学校复评审定。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优良学风团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时组织开展优良学风团队公开答辩和评审(公开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为有效拓宽研究生优良学风(示范)团队选树的覆盖面和受益面,提高师生团队申报的积极性,原则上累计已获得3次及以上校级优良学风(示范)团队,或已连续获得2022年度、2023年度校级优良学风(示范)团队的不予参评。
2.各学院要制定相应的评选细则,严格按照通知精神组织开展研究生优良学风团队的评选推荐工作,杜绝弄虚作假。
3.评选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考察团队在党建思政、管理机制、学风建设、学术活动、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特色做法、典型经验和突出表现,成果认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各学院于2025年4月30日下午16:00前将研究生优良学风(示范)团队推荐材料以纸质稿和电子版形式报送研工部(1-420),联系人:申老师,联系电话:86843146,E-mail:939536771@qq.com。
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