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有效激励我校纺织、材料学科的学生自主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与创新创意创业领域的学习和实践活动,奖励在科技文化创新、纺织材料时尚创意和创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宏达“三创”奖学金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研究生宏达“三创”奖学金评选活动
一、奖励对象
纳入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丝绸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和标准
1.一等奖(2人):8000元/人
2.二等奖(4人):5000元/人
3.三等奖(10人):3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一)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大学生守则,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合作,履行责任,乐于服务,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2.满足以下7项条件中的任意3项方可申请:
(1) 有1项及以上正式授权的发明专利
(2) 积极参加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或者积极参加纺织材料行业领域的学科竞赛并获得国家级奖励(团队成员6人及以内的需排名前3,团队成员7人及以上的需排名前5);
(3)申报省级及以上学生科研创新项目并已获结题(仅限团队负责人或排名前3);
(4) 理工类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或TOP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已用于参评专项奖学金的论文除外);
(5) 参加校企合作项目,作为团队主要成员(排名前3)在破解企业实际问题方面有创新性突破(企业出具认定报告);
(6) 学生自主创业,持续运营一年及以上且成效显著;
(7) 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先进个人或优秀团队(团队负责人或排名前3),或获得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
(二)评选条件有关说明
1.所有学术成果均指当学年以浙江理工大学及其附属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所取得的成果;
2.论文、专利成果均指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发明人;
3.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为教务处认定的浙江理工大学一类学科竞赛和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赛事。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评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宏达“三创”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者;
2.所修课程有不合格者;
3.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
4.延期毕业者
5.本年度休学学生(因出国境办理休学的除外)
四、评选方法
(一)评审组织
学校成立浙江理工大学宏达“三创”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企业代表、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校友办和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
(二)评审流程
1.学生个人根据评选条件自愿申请,填写《浙江理工大学宏达“三创”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相关学院结合评选条件对申请对象及材料进行审核、排序和汇总,完成学院公示后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学院提交的候选人及材料进行复核,根据候选人的获奖等次及成果水平由高到低予以排序、汇总。
4.学校组织评选,也可结合申报实际组织开展公开评选活动。
5.宏达“三创”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评审结果。
6.学校予以公示和表彰。
五、其他说明
1. 宏达“三创”奖学金与其他社会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2. 各学院于2023年11月6日前将《浙江理工大学宏达“三创”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宏达“三创”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39536771@qq.com,纸质版报送至1-420,联系人:申老师,联系电话:86843146。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