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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二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07 16:33:49 点击量: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对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青年的新年寄语,“涵养进取品格,以奋斗姿态激扬青春,不负时代,不负华年”,提升学生的科学文化素养,加强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塑造奋发向上的学术氛围,引导和激励当代青年树立远大的理想追求。学校决定举办浙江理工大学十二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浙江理工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 参评条件

研究生在读期间无课程不及格、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往年未获得过“学术之星”荣誉称号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1.研究生在读期间在二级以上(包括二级)期刊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为第二作者至少发表过一篇论文。

2.研究生在读期间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且以浙江理工大学名义完成过校级以上(包括校级)科研项目。

3.研究生在读期间在省部级以上(包括省部级)学科竞赛中(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挑战杯”竞赛、ACM程序设计竞赛等)获奖。

4.研究生在读期间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包含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优秀科研成果奖。

5.研究生在读期间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获得过被正式受理的各类型专利、被正式受理的发明专利或美国、日本、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

6.研究生在读期间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的艺术作品参加过全国美展、全国书法展、中国美协或部级(含美协各艺委会)主办的专项美展、省文化厅和省美协等主办的全省美展等。

7.研究生在读期间参与过重要学术著作的编写,积极宣传、组织和参与过学术与科技创新活动,为研究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做出过重要贡献。

8.研究生在读期间在省部级以上(包括省部级)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奖。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将分为三类: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非艺术)、人文社科类(艺术)。

本次活动在学院初评环节增设“最佳组织奖”一项,具体评选标准及细则(见附件3)。

四、 评选程序

1.学院初评

参评选手向学院报名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材料,经评选后由院级研究生会以学院为单位将个人统一提交。(各学院研究生会自行组织学院特色学术之星评选,推优2-3名院级学术之星参加校级学术之星评选。校级复评环节不接收参赛个人直接提交评选材料。)。

2.校级复评

以《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手册2022》为标准对个人材料进行评分根据评分排名确定若干校级“学术之星”候选人。

3.网络投票

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浙理研究生”开启线上投票通道每人至多可1票),以线上投票排名记录最终投票成绩。

4.现场答辩评选(暂定2023520日周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候选人进行5分钟的自我陈述和现场答辩,评委根据候选人的科研成果和现场表现进行打分。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评选出10名“学术之星”以及5名“学术希望之星”,为颁发相应荣誉证书及奖金(学术之星:1000元,学术希望之星:600元);“最佳组织奖”一项,颁发相应荣誉证书

六、相关要求

1.参评“学术之星”评选的研究生需要参加院级评选活动,按学院规定时间将报名表(见附件1)、汇总表(见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上交至各学院由学院评选推优后于20234月261800统一提交至邮箱:zstuyjs@163.com。

2.“学术之星”评选材料包括:报名表(附照片)汇总表、已发表论文的首尾页电子版以及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学术专著封面等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等。

3.参评“学术之星”评选的研究生需按①论文录用通知或见刊的期刊首尾页、②专利受理或授权相关材料、③项目材料、获奖证书及其他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分类,并整理为三PDF文档。

4.“最佳组织奖”的相关评选材料请各学院于初评结束后在2023年5月10日20:00前word图文形式发送至邮箱1653104475@qq.com。

5.报名咨询: 苏格文17815608485

刘敏讷 18832130596


浙江理工大学团委

浙江理工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会

20234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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