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近期接到香港桑麻基金会通知,香港桑麻基金会对桑麻奖学金奖励条例做了修订,根据《关于开展2019 年香港桑麻基金会奖学金奖教金工作的通知》(桑麻基【2019】1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8/2019学年研究生桑麻奖学金评比工作作出以下补充说明:
一、桑麻奖学金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品行优良,热爱纺织事业,热爱专业。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注意身体健康。
4.获一等奖者除符合以上1、2、3条件外,须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5.获特等奖者除符合以上1、2、3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竞赛中获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6.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以上条件者,予以优先考虑。
7.学生可以连续获奖。
二、桑麻奖学金参评专业范围
纺织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设计学(服装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材料与化工等。其中材料与化工包含材料工程、纺织工程(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原)、服装学院)、轻工技术与工程和化学工程。
三、桑麻奖学金指标划分
理学院推荐1人、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原)推荐2人、服装学院推荐1人、艺术与设计学院推荐1人。
四、工作要求
1.相关学院严格按照新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认真细致做好2018/2019学年桑麻奖学金评选工作;
2.《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中桑麻奖学金的相关评选办法以本补充说明为准,原通知中的其他部分不受影响;
3.相关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及研究生实际,做好统筹;
4.相关学院于9月10日前将桑麻奖学金评审表、汇总表(见附件)及佐证材料报送党委研工部。
附件:
1.
2018-2019学年香港桑麻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doc
2.
2018-2019学年香港桑麻基金会奖学金评审汇总表.xls
党委研工部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