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培育研究生团队的合作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辐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优良学风团队和优良学风示范团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浙江理工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组成的团队、优秀的研究生基层党团组织。
二、评选条件
1、团队成员热爱祖国,政治方向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未受到过纪律处分;
2、团队成员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等学术科研活动,学术道德规范,学术成果较为显著;
3、团队成员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服务、青年志愿者活动等,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4、团队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截至发通知之日),成员相对固定,人数一般不少于10人。团队有固定的导师指导,注重开展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团队成员组成有梯队,日常组会开展规范有序且参与面广,日益形成了一定的团队组织管理文化和科研学习文化。
5、获得优良学风示范团队者,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①学风建设组织到位,形成了一定的长效机制,能利用党建、团建、寝室建设等载体为学科(专业)或班级同学搭建良好的学习交流平台,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②学风建设特色亮点明显,创新开辟富有学科(专业)特色的学习平台和学习组织形式,有效推进学风建设,具体做法有特色、易推广;③团队科研学习、社会服务等方面成果显著。
三、评选程序
1、参评团队申请。参评团队填写《2018年度研究生优良学风团队申报表》(附件1)上交学院;
2、学院评选。学院组织申报团队在全院开展公开展示和评选活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等予以推荐评定,各学院优良学风团队申报名额不超过5个。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推选不超过3个优良学风团队参评全校优良学风示范团队。同时将《2018年度研究生优良学风团队汇总表》(附件2)报送党委研工部。
3、学校审定。党委研工部对各学院优良学风团队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开展优良学风示范团队公开答辩和评审(公开答辩事宜另行通知),评审结果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予以审定。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制定相应的评选细则,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研究生优良学风团队的评选活动,杜绝弄虚作假;
2、评选过程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考察团队成员在学风建设、学术活动、创新创业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成果认定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各学院于5月15日前将研究生优良学风团队申报材料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党委研工部(1-420),联系人:张宇,联系电话:86843146,E-mail:ASL1892@163.com。
附件:
1.
2018年度研究生优良学风团队申报表.doc
2.
2018年度研究生优良学风团队汇总表.docx
3.
2018年度研究生优良学风团队材料清单.docx
4.
2018年度研究生优良学风团队评比小结.doc
党委研工部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