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旧版本
评奖评优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评奖评优 > 正文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时间:2012-07-05 09:20:00 点击量:

各学院、有关研究生:
       为做好2011/2012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综合测评
       (1)本次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主要针对2010、2011级研究生开展,按照《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浙理工研学〔2008〕2号)进行,成绩主要依据研究生2011/2012学年的表现综合考评得出。
       (2) 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7月-9月11日:研究生按班级、专业等进行综合测评,学院公示纺织之光奖学金”、“桑麻奖学金”推荐人选;
        2.9月12日:学院上报纺织之光奖学金、桑麻奖学金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
        3.9月13日-9月20日:学院上报综合测评、评奖评优结果及相关材料。
        二、评奖评优
       (1)各学院在综合测评基础上按照《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办法(试行)》(浙理工研学〔2009〕1号)有关规定开展2011/2012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申报和评选工作。其中,优秀研究生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10%,二等奖学金不超过20%,单项奖学金不超过5%;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评选不超过5%。学院应依据参评人数与相关规定的比例确定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名额(小数点部分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并充分考虑博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评选。
        (2)根据学校相关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具体名额及产生方式见下表。

专项奖学金
名额
产生方式
纺织之光奖学金
1
材料与纺织学院推荐1
桑麻奖学金
3
材料与纺织学院、服装学院、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各推荐1
金富春励志奖学金
10
理学院推荐2人,其他除文化传播学院外各推荐1
华鼎奖学金
2
信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各推荐1人,评选产生1
经济管理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各推荐1人,评选产生1
金富春创新创业奖学金
2
各学院可推荐1人,全校评选产生
健盛卓越奖学金
4
各学院可推荐1人,全校评选产生
 

       备注:除金富春励志奖学金奖金荣誉兼得外,其他专项奖学金与校内一等、二等和单项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取最高项。
        (3)评选程序
        1.评选动员:学院向全体研究生公布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的名额和评选条件,并提出评选要求;
        2.个人申请:研究生个人对照有关条件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研究生申请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须事先征得导师同意,方可申请;
        3.学院初评:学院对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并在全院范围内公布初评结果,充分征求师生意见,无异议后将初评名单及材料送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4.学校评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材料审核后提交至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并对审定结果进行公示,征求全校师生意见。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的原则,认真细致做好研究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
       (2)学院应告之全体研究生综合测评过程中如有疑义时学院内的申诉渠道,并告之校内申诉渠道:党委研工部(行政楼426),联系人:施老师、吕老师,联系电话:86843029、86843074;
        (3)各学院应在9月20日下午4:00前将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有关汇总表、申请表等材料电子版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附:1.综合测评及各项奖学金汇总表
              
 2.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Copyright © 2011-2013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地址:浙江省杭州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928号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