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0/2011学年研究生的综合测评工作, 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学年的研究生综合测评主要针对2009、2010级研究生开展,成绩主要依据研究生2010/2011学年的表现综合考评得出。
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浙理工研学〔2008〕2号)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的原则,认真细致做好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
三、在研究生综合测评基础上做好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干部”的评选工作。各学院在进行学生奖学金评选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办法(试行)》(浙理工研学〔2009〕1号)执行,评选比例一等奖学金不超过10%,二等奖学金不超过15%,单项奖学金不超过5%;校“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干部”的评选以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为基准,参照《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办法(试行)》(浙理工研学〔2009〕1号)中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相关规定进行。
四、根据学校相关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建议,今年研究生“纺织之光”奖学金1人,在材料与纺织学院中产生。“桑麻”奖学金3人,在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服装学院、信息电子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中各产生1人。华鼎奖学金2人,其中在理学院、生命科学院中通过评选产生1人;在经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中通过评选产生1人,请以上五个学院各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按同等条件下向学术科研优秀研究生倾斜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产生2名华鼎奖学金人选。以上奖学金与校内一等、二等和单项奖学金荣誉可兼得,奖金取最高项。“金富春创新创业”奖学金、“金富春励志”助学金、“健盛卓越”奖学金待相关评选办法颁布后另行通知进行评选。
五、时间安排
1.7月—9月10日:各位研究生按班级、专业等进行综合测评(参与测评研究生是否使用“研工管理系统”进行综合测评,各学院自己确定);
2.9月11日—9月13日:研究生辅导员组织审核、复查;其中9月12日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上报“纺织之光”奖学金、“桑麻”奖学金名单、申报材料以及“华鼎”奖学金候选名单与申报材料;9月13日党委研工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华鼎奖学金的人员名单;9月14日上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结果公示;
3.9月14日—9月20日:学院初评、公示,9月20日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最终结果上报。
4.9月21日—9月30日:学校评审阶段
5.10月份:学校召开学年表彰大会
六、相关事宜
1.“奖学金”、“荣誉称号”的名额由学院依据参评人数与相关规定的比例确定(小数点部分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同时应充分考虑博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评选。评选时要求严格按各种评选规定执行和核实;
2.学院应告之全体研究生综合测评过程中如有疑义时学院内的申诉渠道,并告之校内申诉渠道:党委研工部(行政楼426),联系人:施老师、吕老师,联系电话:86843029、86843074;
3.汇总表中的“参评项目1”填“一等奖学金”或“二等奖学金”;“参评项目2”填“三好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参评项目3”填“单项奖学金”名称或“桑麻”、“纺织之光”、“华鼎”奖学金;
4.《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及汇总表见附件2和附件3。请于评比结束后将综合测评电子汇总表、打印稿一并上交党委研工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zstuygb@126.com,上交的打印稿须有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总支委员)签字、学院盖章。
附件:1.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2.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浙理工研学〔2008〕2号)
3.综合测评及各项奖学金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