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我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现将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标准
1、2014年秋季学期入学,我校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档案进校研究生)。
2、2014级博士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100%全覆盖、不分等级的政策,奖励标准为:14000元/生。
3、2014级硕士研究生根据考生来源实行差别化学业奖学金政策。一等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一志愿考生、985或211高校考生、推免生,奖励标准为:12000元/生;二等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其他调剂志愿考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评审组织及流程
1、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机构,负责本单位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评审流程:
按照“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程序 | 时间 | 责任部门 | 备注 |
研究生提交申请表; | 11月17日 | 各学院 | |
学院评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 11月17-19日 | 各学院 |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 11月20日 | 研工部 | |
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 | 11月21日 | 研工部 | |
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 | 11月21-23日 | 研工部 | |
学校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 11月24日 | 研工部 |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