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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时间:2011-07-01 09:00:00 点击量: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创新活动,支持研究生从事原创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工程或技术创新研究,同时充分发挥导师对项目研究的指导作用,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浙江省教育厅决定2011年继续实施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研究计划,其中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社会科学类每项资助金额1万元,创新项目研究年限截止2013年底。
        现将2011年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且保证毕业前能完成创新项目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的科研能力;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创新项目1项,已主持创新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不再申报;
        2.申报项目应为具有创新性的基础研究或应用性研究课题,选题有较好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3.鼓励研究生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申报创新项目,但照搬导师已立项科研项目的将不予资助;
        4.有能力冲击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预期成果有较好开发应用前景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
        5.申报者导师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近三年主持高水平科研项目和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论著),曾经指导研究生获得优秀学位论文者优先考虑。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7月1日—9月2日:项目申报人根据要求填写《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书》,导师签署相应的意见,并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2.9月2日—9月13日:学院初评,填写《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并排序提交初评结果和申报材料至研究生部;电子文档发至邮箱
lvgulai@zstu.edu.cn
        3.9月13日—9月23日: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按限额确定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浙江省教育厅审批。
        四、有关要求
        创新项目是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项目申报人要认真填写申请书,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1. 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书
                   2. 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部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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